格杀勿论的成语故事

拼音gé shā wù lùn
基本解释格:打;格杀:打死;勿论:不论罪。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
出处清 林则徐《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》:“驶近夷路,概行追击,倘敢逞凶拒捕,格杀勿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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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与(格杀勿论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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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百五 |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83回:“原来他是一个江南不第秀才,捐了个二百五的同知,在外面瞎混。” |
畏缩不前 | 宋 魏泰《东轩笔录》第七卷:“唐子方始弹张尧佐,与谏官皆上疏。及弹文公,,则吴奎畏缩不前,当时谓拽动阵脚。” |
回光反照 | 元 杨暹《刘行首》第三折:“阳台雾锁,楚岫云遮,弃死归生,回光返照。” |
天昏地暗 | 唐 韩愈《龙移》:“天昏地黑蛟龙移,雷惊电激雄雌随。” |
来踪去迹 | 明 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第16卷:“陆婆向来也晓得儿子些来踪去迹,今番杀人一事,定有干涉,只是不敢问他,却也怀着鬼胎。” |
一文不名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佞幸列传》:“竟不得名一钱,寄死人家。” |
饮水思源 | 北周 庾信《征调曲》:“落其实者思其树,饮其流者怀其源。” |
土木形骸 | 《晋书 嵇康传》:“身长七尺八寸,美词气,有风仪,而土木形骸,不自藻饰。” |
逆来顺受 | 宋 无名氏《张协状元》戏文第12出:“逆来顺受,须有通时。” |
千丝万缕 | 宋 辛弃疾《蝶恋花》:“会少离多看两鬓。万缕千丝,何况新来病。” |